您当前的位置:邦诚首页 > 新闻资讯 > 合作问答
邦诚动态 政策资讯 干货知识 合作问答 会计处理 资料下载 相关推荐

 

企业收到100元假币被银行没收,应列那什么会计科目,可以所得税前扣税除?

日期 :[2015年12月29]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6718

 

东莞公司注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第十九条 企业货币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银行存款损失和应收及预付款项损失等。第二十条 现金损失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一)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二)现金保管人对于短缺的说明及相关核准文件;(三)对责任人由于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四)涉及刑事犯罪的,应有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材料;(五)金融机构出具的假币收缴证明。


因此,如符合以上文件规定,被银行没收假钞造成的现金损失允许税前扣除。


邦诚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91-0769

邦诚官方QQ4000910769

邦诚官方微信公众号:

邦诚财税 

(责任编辑:邦诚财税官网

邦诚财税愿景:找邦诚财税,当甩手掌柜!您身边的财税专家!

提供|东莞公司注册|注册公司名称查询|代办营业执照流程|公司注册许可证|公司注册变更|代理记账|等一站式服务


上一页:开票人到底能不能是“复核人”?

下一页:费用发票年底没有收到,如果下年度认证,可以确认为下年度费用吗?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这两个免税通知一定要看!涉及小微企业!

这两个免税通知一定要看!涉及小微企业!
2017-11-08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相关规定出台,12月1日起施行!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相关规定出台,12月1日起施行!
2017-11-01
【税务辅导站】总局12366:发票开具的十个重要问题!

【税务辅导站】总局12366:发票开具的十个重要问题!
2017-08-15
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商品时没收到购进发票,后面补购进票行不行?

供货方已经发货,我公司已经收到并支付了货款,可是供货方未提供发票,该如何做账
2016-01-12

×

文章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