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消息|得抓紧时间年报啦!年报“新规”已出台,后果很严重!要小心咯~

日期 :[2022年04月24]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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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诚集团温馨提醒:

现在已经四月底了,

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

时间已经过了一半啦!

大家一定要记得提交哦~

划重点!!!

不及时提交年报后果很严重!!!

新规发布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和登记相关信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章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规定提交年报的后果

1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主体,将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2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企业因未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依法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

信用惩戒

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各级行政机关将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中,依法采取限制或禁入的联合惩戒措施。

年报报送要求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是所有市场主体(今年新成立的除外)应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报的时间。

目前,2021年度年报正在有序进行中,请抓紧时间完成年报报送,避免5至6月集中报送造成系统卡顿,影响年报。

年报操作方法

1

途径一:网上年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通过互联网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网址:http://www.sdxy.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2

途径二:手机年报

微信关注“威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 “微服务”中的“企业年报”进行手机填报。

3

途径三:纸质年报

个体工商户如不通过网上年报,可以向登记地址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所现场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登录方法

1

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1.所有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可以使用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打开“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程序,选择“下载执照”,下载完成后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年报。

2.打开年报系统后,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使用小程序“扫一扫”系统二维码登录年报。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企业联络员手机验证码

或农专、个体密码登陆

1、企业登录方式选择【工商联络员登录】。首次填报‘企业公示信息’或未进行联络员备案的企业,应通过【工商联络员注册】进行备案。如果企业联络员及其信息发生变更后可以通过【企业联络员变更】进行变更后登录。

2、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使用【农专、个体用户登录】并 输入密码进行登录,忘记密码请点击下方重置。

温馨提示


除年报公示外,企业还应当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公示即时信息。

企业应对年报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发现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更正应在当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公示。 

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照相关规定,对年报公示的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公示信息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所以,在填报年报信息时,大家务必要做到认真细致,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报送年报的常见错误


1、企业公示股东出资信息未按照章程填写,出现股东遗漏或者股东之间股权比例错误。


2、对认缴制认识不到位,出资时间未按章程约定的时间填写,有的将成立日期误认为是认缴日期。


3、对认缴制认识不到位,没有正确区分认缴额与实缴金额,认缴制企业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错将认缴金额填写为实缴金额。


4、未依据公司章程中出资方式的规定填写,出资方式与实际不符。


5、企业发生股权转让,填写人员未向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了解情况,未查询公司相关记录,在股东出资一栏中随意填写,且在“是否发生股权转让”一栏中未公示股权转让或者公示的转让比例错误。


6、企业有对外投资,填写人员未向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了解情况,未查询企业长期投资明细或者公司决议、所投资企业股东名册,随意填写,导致对外投资未公示或者公示错误。 


7、填写人员不细心,公示的会计报表数据与年度会计报表信息不一致,有的填写人员甚至随意填写几个没有任何依据的数字进行公示。


8、误将12月当月数据公示为全年数据。


9、没有看清楚金额的单位,误将万元当元填写。 


10、企业未及时缴足或者挪用实收资本,未按照规定主动改正。 


11、填写人员未向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了解是否有对外担保,随意填写,导致对外担保未填写或者公示错误。 


12、企业发生出资信息变化、股权转让或者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未按照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在“其他自行公示信息”中及时、正确公示。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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