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邦诚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资讯
邦诚动态 政策资讯 干货知识 合作问答 会计处理 资料下载 相关推荐

 

7月起,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相关待遇也有变化!

日期 :[2023年07月14]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1121

 






根据相关规定,我市2023社保年度(2023年7月-2024年6月)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6421元,缴费基数下限为4546元


*相关文件:点击了解



2023年7月1日,东莞市相关的社保缴费基数和社保待遇将按新公布的数据执行!



具体请查看



最新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表




图片


(图片可保存放大查看)



表中不仅有缴费基数,

各险种相应的缴费比例也一应俱全!!


建议大家保存起来,

及时替换最新的费基费率表哦!


01
待遇提高:

随着相关基数的上调,如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离退休人员的丧葬补助金等相关的待遇也将相应调高!

02
温馨提示:

因缴费标准调整,请各缴费单位(个人)确保银行账户有足够余额扣缴社保费,以免影响社保待遇。



-END-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来源:本文部分素材来自东莞社保,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标签:

上一页:关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全国推广

下一页:一文了解 | 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政策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今年五月一号实施营改增之后,单位的餐饮招待支出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2016-04-01
公司不予注销的十大法律后果

公司不予注销的十大法律后果
2017-05-03
【双创优惠】有限合伙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企业可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双创优惠】有限合伙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企业可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2017-08-09
干货:A级纳税信用企业涉税政策简单汇总!

为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局颁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
2016-02-16

×

文章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