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22日

日期 :[2020年05月06]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2852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2020年5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73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现将2020年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明确如下:


  一、统筹考虑疫情影响和“五一”假期安排,对于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22日。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各地税务机关要认真遵照执行,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4月27日

往期回顾:
“工资表”被查,公司被重罚!你们还在这样避税吗?
突发!公积金将取消,改为年金制度?!
不用跑税务局!红字发票信息表支持在线撤销了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延伸阅读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分公司不建账被罚!很多人都忽视了这个问题

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2015-12-11
东莞公司“三证合一”换证《申明》下载

东莞公司“三证合一”换证《申明》下载
2016-04-07
设备转让

东莞公司注册
2015-09-26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应如何征收?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2016-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