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20年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日期 :[2020年01月07]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2970

 

关于安排2020年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关于安排2020年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细则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的有关规定,2020年纳税申报期限安排如下:
一、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
1月:1月15日。
2月:2月17日。
3月:3月16日。
4月:4月20日。
5月:5月22日。
6月:6月15日。
7月:7月15日。
8月:8月17日。
9月:9月15日。
10月:10月23日。
11月:11月16日。
12月:12月15日。
二、企业所得税、环境保护税:
1月:1月15日。
4月:4月20日。
7月:7月15日。
10月:10月23日。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5月:5月31日
11月: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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