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纳税申报时未按照规定报送纳税资料是否一定会受到罚?

日期 :[2016年02月23]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4150

 

纳税人纳税申报时未按照规定报送纳税资料是否一定会受到罚?


提问


      单位未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 第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次与非居民企业签订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时,应当自签订合同(包括修改、补充、延期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文本为外文的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报送资料,税务机关是否一定要处罚?

专家回复
 
  答:根据《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上述法律,税务机关对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有关资料的,可以依情节进行处罚。

延伸阅读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是否需要缴税?

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是否需要缴税?
2017-08-11
2016年1月29日修订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新标准及其变化情况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16年1月29日联合下发修订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
2016-02-19
公司一个开发项目只完成了地基处理工程,该项目属于老项目还是新项目?

房地产公司有一个开发项目只完成了地基处理工程,请问这个项目属于老项目还是新项目?地基处理工程属于建筑工程吗?
2016-04-21
2015年各地税务机关税费收入数据成绩单,保持增长趋势!

北京税收收入实现平稳增长;内蒙古国税组织收入866.8亿元;内蒙古地税组织税费收入1890.4亿元;安徽国税组织税收收入1581.9亿元
2016-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