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9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改,适当放宽认定条件!

日期 :[2016年02月05]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4687

 

2016年1月29日,高新认定管理办法修订


      2016年1月29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适当放宽认定条件:将小企业的研发费占销售收入比例由6%调整为5%,使更多中小企业享受到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优惠;将现行的“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30%以上”调整为“不低于10%”,以顺应研发外包、开放式众包等趋势;取消“近三年内”获得知识产权的限制,以及“5年以上独占许可”获得知识产权的方式,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和技术转让。


  简化优化流程方面:公示时间由15个工作日减少为10个;企业更名不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地评审专家的备案管理下放给地方认定机构。


邦诚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91-0769

(责任编辑:邦诚财税官网

邦诚财税愿景:找邦诚财税,当甩手掌柜!您身边的财税专家!

提供|东莞公司注册|注册公司名称查询|代办营业执照流程|公司注册许可证|公司注册变更|代理记账|等一站式服务

延伸阅读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是否可申请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的规定:“第二十条 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
2016-02-15
【关注】税收红包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关注】税收红包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2017-08-10
公司发生的哪些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16-03-15
2018年税务重点稽查私人账户“避税”,这三种方式最危险

这样的模拟场景其实并不少见,交的税确实有点多,没赚到钱不说,还净赔几十万。这也难怪不少企业为了少缴税,剑走偏锋,频繁触碰高压线
2018-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