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年07月04]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5
最近不少老板在问:股权转让税务查得这么严,有没有办法合理“不交”个税?其实啊,很多人因为不了解政策,要么白白多交了“冤枉钱”,要么不小心踩了违规避税的“雷区”,风险巨大!接下来跟着小编来看看,到底哪些情况真能免个税,帮你避开那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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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能免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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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间无偿/低价转让
(一) 亲属关系证明资料
为证明股权转让双方符合亲属关系认定条件,需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文件之一: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等。若涉及赡养或抚养关系,则须额外提供经司法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确认的赡养或抚养协议。
(二) 再转让风险提示
受赠人未来转让所受赠股权时,其股权原值将依据原始持有人(赠与人) 的取得成本确定。此点是实务中最易引发税务风险的关键环节。
案例1(无偿赠与): 父亲取得成本100万元的股权,无偿赠与儿子后,儿子以300万元转让。儿子应纳税所得额 = 300万 - 100万(原始成本)- 合理税费,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2(象征性转让): 父亲取得成本100万元的股权,以1万元象征性价格转让给儿子,儿子再以300万元转让。儿子应纳税所得额 = 300万 - 1万(象征性成本)- 合理税费,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三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亲属间股权转让,若价格明显偏低,可视为具有正当理由:
1、配偶、直系血亲(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
(一)必备资料文件
1.经公证的遗嘱或法定继承文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
3.股权原值证明(如原股东的出资凭证、银行流水等);
4.部分地区需亲属关系证明。
(二)再转让规则
继承人转让股权时,股权成本原值,不是按你继承时的市场价,而是按被继承人当初取得股权时的成本价+合理税费来确认!
举个例子:若被继承人原值为50万元,继承人以80万元转让,需按(80万-50万-税费)×20%缴税。
(三)操作风险
如果无法提供当初取得股权的有效成本凭证(比如公司早期出资混乱没记账),税务局有权按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等方法来核定原值。这很可能导致核定的原值远低于实际成本,等你转让时,税基(可扣除的成本)变少,要交的税就变多了!
政策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继承或遗赠属于财产权属的法定转移,非市场交易行为,不征收个税。
法定继承:深圳李某去世后,其子通过继承权公证继承股权,税务机关直接办理免税变更登记。
遗赠:广州王某通过遗嘱将股权赠与侄子,侄子凭遗嘱公证书及身份证明,无需缴纳个税即可完成过户。
(一)必备资料文件
1.被投资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股权转让合同签订日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尤其当资产构成复杂或涉及非货币资产时);
3.股东会关于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
4.亏损原因说明及相关市场证据(如适用);
5.其他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能证明转让定价合理性的材料
(二)风险提示
禁止行为:关联方虚构“亏损”事实进行平价转让,税务机关可通过穿透核查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如资金流水、客户合同)认定避税。
政策依据:
根据67号公告,股权转让收入若不高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且能证明企业无增值(如长期亏损或资产减值,长期亏损资料: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亏损原因说明(如行业衰退证据)),可认定为“无所得”,免征个税。净资产计算时点:需以转让合同签订日的企业净资产为准(非年末/季末)。
(一)必备资料文件
1.政策性关停:县级以上政府的正式关停文件(部门红头文件,非口头通知)。
2.破产:法院破产受理通知书或清算公告。破产程序仅限法院裁定受理破产后的股权处置免税,债务人自行清算转让不适用。
政策依据:
1.政策性股权转让:因环保、产业升级等政府指令性要求(如关停高污染企业),导致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市场价值,可凭政府文件免税。
2.破产清算转让:《企业破产法》规定,法院受理破产后的股权处置属于法定资产处置,不视为“有偿转让”,免征个税。
(一)政策红利
根据《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可递延至股权转让时纳税,具体规则如下:
1. 备案时效:需在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权)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股权奖励获得)之次月15日内向税务机关备案,逾期不得递延纳税。
2. 人数计算:“近6个月平均职工人数”含离职员工,需动态调整名单。
(二)操作流程
备案: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财务报表等资料;
转让计税:若员工以5元/股取得股权,未来以20元/股转让,按(20-5-税费)*20%缴纳个税。
虚构亲属关系:伪造户口本或抚养协议,试图套用“亲属转让免税”政策,一经查实,追缴税款并处罚款0.5-5倍。
阴阳合同:表面签订平价转让协议,私下收取现金差价,可能被认定为偷税,面临刑事责任(逃税罪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
滥用政策漏洞:将普通股权转让包装为“破产清算转让”或“股权激励”,税务机关可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核定应纳税额。
(一)必备资料文件
1.提前3-6个月评估股权转让性质,对照5类免税情形准备材料(如亲属证明、审计报告);
2.涉及股权激励的企业,需提前设计激励方案,确保符合101号文的人数、期限等硬性条件。
(二)证据链闭环管理
亲属转让:保存完整的身份关系证明及股权转让协议、资金流水证明(若低价转让需证明无隐性支付);部分地区要求直系亲属转让需提交《不征税承诺书》,明确未来再转让时按原成本计税。
赡养/抚养关系证明:除公证协议外,部分地区接受街道办/村委会出具的证明(需配合资金往来流水佐证)。
平价转让:准备《资产评估报告》+《平价转让合理性说明》。
政策性转让:留存政府文件、企业关停/破产的全套法定程序文件。
(三)专业机构协同
联合税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证明股权转让价格的合理性;聘请律师审核交易架构,避免因法律文件瑕疵引发税务争议;股权激励需由律师出具《合规法律意见书》。
因此,企业在股权转让前,务必寻求专业团队的深度介入。 通过专业的税务与法律视角,结合企业自身股权架构特点和发展战略,量身定制合规、安全且高效的税负优化方案,方能真正实现风险可控与价值最大化的双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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