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邦诚首页 > 新闻资讯 > 合作问答
邦诚动态 政策资讯 干货知识 合作问答 会计处理 资料下载 相关推荐

 

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优惠政策,是否可以放弃减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日期 :[2016年01月27]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4309

 

销售固定资产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征收的优惠政策,是否可以放弃减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规定:“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公告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邦诚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91-0769

(责任编辑:邦诚财税官网

邦诚财税愿景:找邦诚财税,当甩手掌柜!您身边的财税专家!

提供|东莞公司注册|注册公司名称查询|代办营业执照流程|公司注册许可证|公司注册变更|代理记账|等一站式服务


上一页:开票人到底能不能是“复核人”?

下一页:公司首次购买税控盘时可以从税款里抵扣,有没有时间限制?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8月1日邦诚财税樟木头分公司成立

2016年8月1日,在这个有特殊纪念意义的日子里,迎来了邦诚财税樟木头分公司的开业大典。
2016-08-01
重磅!东莞史上最高含金量“政策包”新鲜出炉!今年一定要抓住

今天(2月27日),东莞市深化创新驱动、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印发了一系列高含金量“政策包”,用前所未有的力度推动以创新为动力的高质量发展
2018-02-28
企业如何应对恶意打假行为?

企业如何应对恶意打假行为
2017-03-27
一张表秒懂!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项目及是否开专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2016-01-04

×

文章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