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邦诚首页 > 新闻资讯 > 合作问答
邦诚动态 政策资讯 干货知识 合作问答 会计处理 资料下载 相关推荐

 

企业以买一送一等方式组合销售商品,企业所得税上应视同销售处理吗?

日期 :[2016年01月19]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5252

 

视同销售


提问

      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企业所得税上应视同销售处理吗?


专家回复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邦诚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91-0769

(责任编辑:邦诚财税官网

邦诚财税愿景:找邦诚财税,当甩手掌柜!您身边的财税专家!

提供|东莞公司注册|注册公司名称查询|代办营业执照流程|公司注册许可证|公司注册变更|代理记账|等一站式服务


上一页:开票人到底能不能是“复核人”?

下一页:购入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能否跨年度入账并税前扣除?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庆祝元旦,欢庆新年!邦诚集团祝您节日快乐!财源广进!


2022-12-30
【每日税事】用活税收“加减法”服务经济促发展

房地产税法去年已正式纳入立法规划 正组织起草;代表委员话税收:用活税收“加减法”服务经济促发展;傅莹:税收法定进展较快 环境保护税法已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2016-03-07
简并税率后,开具发票要注意哪些问题?

简并税率后,开具发票要注意哪些问题?
2017-07-28
2017年东莞公司注册地址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虽然越来越火,但是在创业初期,创业者会遇到很多问题,就拿公司注册地址来说,一个合适的地址可以很快帮你完成公司注册,
2017-01-09

×

文章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