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邦诚首页 > 新闻资讯 > 合作问答
邦诚动态 政策资讯 干货知识 合作问答 会计处理 资料下载 相关推荐

 

个人无偿赠与或者接受赠予不动产是否需要征收营业税或所得税?

日期 :[2016年01月16]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3579

 

赠予不动产

提问

个人无偿赠与或者接受赠予不动产是否需要征收营业税或所得税?如果免征,所需提供什么证明资料?


专家回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所需证明资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5号)


      一、纳税人在办理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手续时,应报送《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继承或接受遗赠的,只须提供继承人或接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以下四类情形之一的,还应分别提交相应证明资料:

      (一)离婚分割财产的,应当提交:1.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亲属之间无偿赠与的,应当提交:1.无偿赠与配偶的,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无偿赠与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提交户口簿或者出生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其他部门(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无偿赠与非亲属抚养或赡养关系人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赡养)关系证明或者其他部门(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双方抚养(赡养)关系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继承或接受遗赠的,应当提交:1.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经公证的能够证明有权继承或接受遗赠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税务机关应当认真核对上述资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留存《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复印件和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退还纳税人,同时办理免税手续。


      三、各地税务机关要不折不扣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要通过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纳税人学堂等多种渠道,积极宣传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和办理程序,及时回应、准确答复纳税人咨询,做好培训辅导工作,避免纳税人多头找、多头跑,切实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交换共享,查询证明信息,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


邦诚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91-0769

(责任编辑:邦诚财税官网

邦诚财税愿景:找邦诚财税,当甩手掌柜!您身边的财税专家!

提供|东莞公司注册|注册公司名称查询|代办营业执照流程|公司注册许可证|公司注册变更|代理记账|等一站式服务


上一页:开票人到底能不能是“复核人”?

下一页:个人购买的住房在什么条件下可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契税?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公司怎么取得发票,销售时怎么开具发票?税率是多少

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公司怎么取得发票,销售时怎么开具发票?税率是多少?营改增后建安企业如何取得采购发票,如何开具完工收入发票?税率是多少?
2016-02-24
年底的发票要2017年才能收到怎么办?

每年一次的汇算清缴,会计又开始忙碌起来了。那么,如何做好汇算清缴?年结前需要做那些工作?在这里一一说明。年结前应该做的重要的准备工作是要统计一下,归于当年但没入账的成本费用有那些。
2016-12-02
【政策】关于加强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政策】关于加强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2017-09-29
年终结算要注意!利润多1分多缴企业所得税1.5万(算算利润)

2015年要走了,2016年要来了,财税人员最忙的季节来了,邦诚财税特意整理年终结算需要做的几件事情
2015-12-13

×

文章纠错